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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新冤案还有新秘密 [转贴 2007-04-02 10:06:58]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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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新冤案还有新秘密

游人《张志新烈士永存》


  张志新冤案当初是逐步披露的 (原载 《南方周末》1998年8月7日 )
  |廊图|

  自纪念“真理标准讨论”一周年的1979年6月5 日,《光明日报》全力推出张志新系列报道以来,一直有 一个民间传说:关于张志新冤案,还有一些重要的秘闻不便披露。《光明日报》原副总编马沛文在回忆录(载《光明日报40年》,191页)中说:
  
  从1979年6月5日发表《一份血写的报告》开始 ,到9月12日登载《论张志新这个典型的时代意义》结束,3个多月中,共刊登有关张志新烈士事迹的长篇通讯 、怀念文字、理论文章、编者按语、新旧诗词、照片、绘画、歌曲、题词以及各种报道86篇(幅),约15块整 版,14万字。……在宣传报道中,对张志新受到骇人听闻的残酷迫害的情节,如临刑前割断她的喉管,是照实揭露呢?还是含糊其词呢?在《一份血写的报告》中,关于这一情节是这样写的:“第二天临刑前,张志新被秘密带到监狱管理人员的一个办公室。接着来了几个人,把她按倒在地,惨无人道地剥夺了她用语言表达真理的权利。”
  
  一个多月之后,在《走向永生的足迹》中,就直言不讳了:“1975年4月4日,枪杀她之前,她被按在地上割气管。她呼喊挣扎,她痛苦至极,咬断了自己的舌头。”
  
  又过了一个月,在《她是名副其实的强者》一文中, 又增加了控诉法西斯暴行的内容:在被割气管时“张志新剧痛难忍,奋力呼喊,很快,就喊不出声音来了。这时, 一个女管教员,听着,惨不忍闻,看着,惨不忍睹,惨叫一声,昏厥在地,随即被拖了出去。
  
  可见,张志新冤案在当时是逐步展露的,一些极其残忍的法西斯细节,也是逐步由含糊到明确,慢慢披露的。在系列报道中,最后的报道最真实,最全面。如果后来不被有关方面要求结束张志新报道,是否还会透露更骇人听闻的秘密?
  
  谁能回答这个问题?有人告诉我,刚从深圳特区南山区委宣传部长退下来不久的陈禹山可以回答。
  
    陈禹山终于同意说出隐情
  
  当年《一份血写的报告》,署名是孙钧、苗家生、陈禹山三个人,但真正的执笔者、采访者是陈禹山。孙钧、 苗家生其时是《光明日报》驻辽宁记者站记者,陈禹山是 《光明日报》记者部中写大稿的机动记者。
  
    1979年5月中旬,陈禹山得知张志新冤案平反, 立即向记者部主任卢云汇报,经批准后,连夜乘火车前往 沈阳采访。陈在初阅了张志新的基本材料后,吃不下饭, 睡不着觉,立即采访张志新的丈夫曾真和女儿曾林林,然 后又到张蹲过的监狱,现场勘察张住过的“小号”(只能 一个人坐、不能躺睡的特小牢笼)和被割断喉管的监狱刑 讯室。在4天夜以继日地采访后,当晚陈流着热泪执笔写 下了万字长篇通讯《一份血写的报告》,稿子写好,请孙钧拿去省委送审(当时任仲夷任省委书记,全力支持张志新冤案平反),通过后,第5天即坐火车赶回北京。考虑 到今后辽宁站同志工作方便,陈禹山最后在稿件上把孙、 苗二人名字署在了自己前面。文章发表后,孙、苗二人见 署了自己名字在前,非常感动。
  
    1998年7月21日,我在深圳南山找到了陈禹山 。
  
    年近60岁的陈禹山,黑瘦而精悍,虽两鬓斑白,但眼镜后面眼神深沉。凝神沉默许久,陈终于答应了我的请求。近20年来,不知有多少人恳求他披露秘密,但他都 一一坚决拒绝了。而今,在纪念“真理标准讨论20周年 ”之日,在改革开放已进入到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 适应的政治体制的改革攻坚时刻,他觉得,到了全部披露 张志新冤案秘密的时候了。
  
    几个小时的回忆,录音机记下了陈禹山保守了近20 年的张志新冤案秘密。
  
    张志新不是第一例行刑前被割 喉管的“罪犯”,而 是第三十多例
  
    当年陈禹山在采访时发现,对行刑犯人割喉管这个超越法西斯的“创举”,是辽宁公安局的一个法医根据当时辽宁当权人物的意旨而提出的。有许多犯人行刑前不是大声呼冤,就是要学革命烈士呼口号,有的“反革命犯”还 高呼“毛主席万岁”,这被认为影响极坏,割喉管被设想出来。其时主持辽宁党政军全面工作的毛远新(毛泽东侄子)等当权人物同意了这一“捍卫毛泽东思想”的创造性的“新生事物”。
  
    第一个“享受”割喉管“待遇”的,是沈阳皇姑区克俭小学青年教师贾承厚,因为曾给校长提过意见,被校长串通学生诬告他强奸女学生,判处死刑。贾始终不服,大呼有冤,于是被割断喉管后再枪决,死时只有20来岁。 死后其家属在狱中拿回他的遗物,发现被子中缝有一张伸冤状,详细叙述了冤案经过与伸冤理由,“三中全会”后终于昭雪平反。
  
    张志新行刑前已被逼疯
  
    张志新开始和其他犯人合关在可以有地铺睡觉的普通牢房里,后来因为坚决不认罪,坚持认为不仅林彪、“四人帮”有罪,而且“毛主席也犯了左的错误”,于是在毛远新主持的辽宁省革委常委会上,由无期徒刑改为死刑。 毛远新说:判了无期徒刑还这样嚣张,杀!于是张志新被 改押在只能一人坐的“小号”里。经过多日的“小号”折磨,张终被逼疯:用窝窝头沾着月经血吃,在床上大小便 。狱警上报此情,上面的回答是:装疯卖傻。
  
    张志新确有“第三者”
  
    1979年秋,张志新的妹妹张志勤在北京曾追问陈禹山:为什么辽宁有些人说我姐姐有“作风问题”?陈对此避而未答。
  
    当时关于张志新的报道中,已经披露了张写给丈夫和女儿的遗言:我对不起你们……这句话是双关的,既有自己遭罪牵连家庭的意思,也有一种夫妻感情上的内疚。但 那时陈觉得对英雄的私人生活不应过多暴露。
  
    时隔20年,陈回忆说,当时辽宁一些人传言张志新 “生活作风”有问题,其实是有所依据的。陈在调看张志新案卷时见到了张本人自白:她确实同沈阳一位文艺界人士有婚外恋。整个案卷中,所有指控张“反革命言论罪” 的,她没有一处承认,她说:强迫自己把真理说成错误是不行的,让我投降办不到,人活着,就要光明正大,理直气壮,不能奴颜卑膝、低三下四,我不想奴役别人,也不许别人奴役自己。但她惟独坦率承认了自己有“婚外恋”,并说是在重看焦裕禄故事之后,同焦裕禄相比,她这方面有损一个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对这一道德过失,她愿坦荡认错。
  
    陈说,当时看到这一案卷时,已经采访过张的丈夫曾真了,了解到曾真当年体弱多病,可以想见,在夫妻性生活方面,身体健康的张可能处在一定程度的性饥渴状态,加上张天性喜爱文艺,与情趣相投的艺术家产生婚外恋,是可以理解的。与张深刻的思想、卓绝的勇气相比,此点人性局限,仍是瑕不掩瑜,应该说无损于张志新作为一个真理斗士的高风亮节,在当时报道中回避这一点,毕竟还有点受“四人帮”英雄人物必须高大全的影响。其实,任何伟人,任何英雄,总会有一些弱点与不足,今天把这个隐密公之于世,只会使张志新更可亲可信可敬,说明她是一个真正的人,而不是神。
  
    胡耀邦批准宣传张志新
  
    《一份血写的报告》带回北京后,陈禹山先交给部主任卢云审,而后由副总编殷参和总编杨西光审,但考虑到所披露的是发生在新中国的极其残忍的法西斯罪行,又有“好像是揭露无产阶级专政、揭露党的领导、太血淋淋、 影响不好”等反对意见,稿子最终送交胡耀邦审阅。据杨西光传达,胡耀邦一字未改,准予发表,但是说了一句话 :把行刑前割喉管的那句话去掉。
  
    正是这一指示,《一份血写的报告》见报时,抹去了直接表述割喉管的文字。但是文章发表后,许多读者打电 话追问:“把她按倒在地,惨无人道地剥夺了她用语言表 达真理的权利”到底是什么意思。陈禹山和编辑部干事吴 力田无法搪塞,只好如实告诉读者,是指割断了喉管。一 位读者听后,在电话里哽噎说:“鲁迅先生的《纪念刘和 珍君》一文在谈到被害的刘和珍君的一位战友时写道,这 不但是杀害,简直是虐杀,因为身体上还有棍棒伤痕。当 年有棍棒的伤痕而被枪杀的叫虐杀,而今我们割断气管再去处决,这叫什么杀?假如鲁迅活着,他会含蓄掉吗?他会怎么写?”
  
    一声声义正辞严的追问,终于使陈禹山在以后的文章 里明确说明了几个大汉,把张志新按倒在地,在颈背垫上 一块砖头,不麻醉不消毒,就用普通刀子割断喉管的细节 ,由此引起了读者怒不可遏的“娘杀孩子”讨论,引出了 “谁之罪”的全民“天问”:割喉管人是无罪的,押打张 志新的人是无罪的,公安局、法院、省委宣传部那些揭发 张志新的人都是无罪的……因为在当时那种专政政治下, 谁都是在执行上级指示、“中央精神”,执行“毛主席革命路线”……那么到底谁有罪呢?张案报道讨论在3个月后奉命停止,据信与此有关。
  
  (原载 《南方周末》1998年8月7日 )

 

张志新冤案还有新秘密

历史回廊《张志新冤案还有新秘密》


  附一读后感,作者不详。
  
  这是我从今天——2000年6月16日《南方周末》第一版上剪下来的一张张志新同志的照片——一头黑色瀑布般秀美的头发,一双清澈明亮的大眼睛,一个丰润而紧抿的嘴唇,一张充满青春气息的脸庞……无论是谁,都可以从这张"老照片"上读出"美丽"二字--不,不仅仅是美丽,还有五十年代少女所特有的纯真朴实。但是,如果联想到这位美丽的女性后来的命运,眼前的"美"就显出了悲剧一般的沉重与崇高。
  
    在我的印象中,我们国家的报纸除了在某些特殊的时候刊载领袖人物的大幅肖像照,好像从来还没有为哪个非领袖的公民登载过这样的照片。而现在,《南方周末》把这份殊荣献给了张志新同志。我因此要向《南方周末》的全体同志表达深深的敬意!
  
    "张志新是谁?"面对这幅照片,恐怕现在30岁以下的中国人都会提出这个疑问。这不能怪他们无知,因为21年前的1979年宣传张志新同志事迹的时候,他们还是不懂事的娃娃,而仅仅宣传了很短的一段时间后,不知什么原因,张志新的名字从媒体上消失了。
  
    然而,在1979年,当张志新的名字出现在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各种媒体之中时,整个中国震惊了!无数双善良的眼睛面对张志新美丽的眸子流下了泪水,一切有良知的中国人不能相信:仅仅是因为"思想",思想者不但被残暴地结束生命,而且在结束生命前竟然被割断喉管!而这惨绝人寰的一幕,竟然发生在号称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中国!
  
    一时间,人们用泪水写下的诗歌传诵在中国大地:"她把带血的头颅,放在生命的天平上,让所有苟活者,都失去了--重量。"(韩瀚:《重量》)"一枝无产阶级专政牌号的枪,对准了一个女共产党员的胸口!……中国的良心啊,岂能忍受这种奇耻大辱,清明雨,洗不净不清明的时候--野心取代了良心,兽性代替了人性,权力枪毙了法律,暴政绞杀了自由……"(熊光炯:《枪口,对准了中国的良心》)"我们有八亿人民,我们有三千万党员,七尺汉子,伟岸得像松林一样,可是,当风暴袭来的时候,却是她,冲在前面,挺起柔嫩的肩膀,肩起民族大厦的栋梁!"(雷抒雁:《小草在歌唱》)……
  
    中共辽宁省委作出决定:追授张志新同志为"革命烈士"。
  
    1979年新版的《辞海》多了一个辞条:"张志新"。
  
    中国的1979年被称为"思想解放年"。
  
    那一年,我正在大学读二年级。当我第一次读到张志新的事迹时,思想上所受的震动是前所未有的。大地在我脚下旋转,世界在我的眼中失去了色彩。许多从少年时期便铭刻在脑子里的某些"神圣"的形象和"庄严"的字词开始变得虚伪而荒诞起来。经过了几个彻夜未眠的心灵痛苦之后,我写了一首题为《我和亚瑟》的短诗,表达了我对现代迷信的永远的决裂。
  
    张志新,是引领我走出现代迷信的思想启蒙者。
  
    独立思考,是我从张志新那儿继承的精神遗产。
  
    从那以后,我就抱定一个信念: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真理,我决不能再迷信任何东西,不管它披上多么神圣的外衣!
  
    说实话,尽管当时能看透"文革"的人并不多,但在我们国家和在我们党内,显然还应该有比张志新更清醒的人,而且这些清醒者的地位远在张志新之上,如果他们具有张志新一般的勇气而奋力抗争,其作用也远胜过张志新的孤军奋战。但是,面对民族的疯狂,过于"成熟"的他们选择了沉默,选择了明哲保身,选择了随波逐流,选择了风暴过后的血泪控诉与自我安慰,而把整个民族的灾难让张志新、遇罗克、顾准等人来承担!
  
    从1979年开始,张志新成为我心中的精神偶像。我一直试图搜集更多的有关她的资料,但遗憾的是,20多年来,她从我们的视野中消失了。
  
    1998年8月7日,我意外地从当天的《南方周末》上读到了《张志新冤案还有秘密》,进一步了解了这位英雄在狱中的惨景:她被轮奸,她被逼疯,临刑前割喉管时她的脑袋被几条大汉强按在砖头上……
  
    两年以后的今天,我又读到了《南方周末》上发表的《张志新冤案还有新的秘密》一文。文章披露,张志新之所以被杀,并不仅仅是"反对林彪、四人帮",而是对毛泽东同志的功过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文章摘引了一段张志新原话:"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以来,以及在新中国建立初期前的各个历史阶段中,毛主席坚持了正确路线。尤其是1935年遵义会议以后,树立了毛主席在党内的领导地位,结束了第三次左倾路线在党中央的统治,在最危急的关头挽救了党。毛主席在当的历史发展中的丰功伟绩是不容否定的。但我认为,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阶段中,毛主席也有错误。集中表现于大跃进以来,不能遵照客观规律,在一些问题上超越了客观条件和可能,只强调了不断革命论,而忽视了革命发展阶段论,使得革命和建设出现了问题、缺点和错误。集中反映在三年困难时期的一些问题上,也就是三面红旗的问题上。"张志新还对"文革"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这次文化大革命的路线斗争是建国后,1958年以来,党内左倾路线错误的继续和发展。并由党内扩大到党外,波及到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它造成的恶果是严重的。它破坏了党的团结,国家的统一,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削弱了党的领导,影响了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事业的正常进行……"她对当时普遍存在的个人崇拜提出了批评:"无论谁都不能例外,不能把个人凌驾于党之上。""对谁也不能搞个人崇拜。"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张志新于1969年8月写下的这些文字,等于是提前10年就用自己的生命起草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有关对毛泽东同志评价的部分!说她是"思想解放的先驱",她当之无愧。
  
    然而,她的悲剧--其实,这哪里是她一个人的悲剧?--在于她觉醒得太早了,而且把这些10年、20年之后人们眼中的常识勇敢地说了出来,于是,她便成了"罪人"!
  
    在《南方周末》的这篇文章中,作者还全文公布了张志新在狱中用小木棒代笔写下的痛斥监狱长的控诉书:"……告诉你们:如果谁以为只有革命一帆风顺,事先得到不会遭受失败和牺牲的保票才去革命,那他根本就不是革命者。共产党人,一个被错误路线迫害者,脱党状态的女共产党员,孤家寡人一个,在这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中,缺点错误失策在所难免,是前进中的问题,自身有克服的基础和可能,在斗争中只会提高觉悟,越战越强!因为她日益掌握真理!如果上述办法能征服,那就不是真正的共产党员!你们还有什么办法都使出来吧!她只能做七十年代的哥白尼!……"
  
    面对这血写的文字,我已经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来表达我的心情了。但我还是想说,这位中国"七十年代的哥白尼"同样应该是我们共和国的英雄,当然,这样的英雄还应包括遇罗克、李九莲、顾准、王申酉……因为这些先驱者不但用他们的生命唤醒了我们民族被极左路线麻醉的良知,而且他们留下的思想遗产成了推进我们改革开放事业的精神财富。当我们"忠诚"地把自己思想的贞操奉献给现代迷信的魔鬼时,张志新们思想的鸟儿却正在精神专制的无边暗夜孤独而执着地飞翔,呼唤着思想自由的黎明。我们今天所享受的一切,从某种意义上说,都是思想解放的成果,而张志新们正是思想解放的先驱。但遗憾的是,在去年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为五十周年国庆开设的"共和国英雄"栏目中,却没有他们的名字!不止是中央电视台,所有媒体在回顾雷锋、焦裕禄等"共和国英雄"时,都无一例外地将张志新们"遗忘"了!
  
    张志新是以思想获罪的,也是因思想而被杀害的。今天的人们面对张志新美丽的容颜,是无法想像我们的人民曾经生活在一个多么恐怖的时代。许多人曾经庆幸,那个令人诅咒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了,但此刻,张志新同志那双明亮而严峻的眼睛凝视着我们:警惕啊,人们!如果没有真正的民主与法制,我的悲剧同样可能在你们每一个人身上发生!
  
    没有民主便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民主必须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实行依法治国。"是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真正依法治国,保证任何一个公民思想的权利不被侵犯,让当年张志新呼唤思想自由的声音成为共和国历史上的绝唱!
  
    --这才是今天我们纪念张志新同志的意义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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